1. 吊索具的生产制造不规范
目前,企业使用的吊索具分为专业厂生产和企业自制两部分。吊索具专业生产厂家的产品质量不过关是导致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。有些吊索具生产厂家不按国标要求生产和检验产品。如:1999年某厂购买了8条额载10吨的环形焊接链,其中有一条在使用中突然发生断裂。经检查,链条断裂处焊缝明显开焊,属于既无合格证又无检验标记和质量等级标记的“三无”产品。
有些企业在外购买吊索具的同时,还充分利用企业现有的设备和人力资源,自己加工制作一些工艺简单且数量单一的吊索具。企业自制吊索具,其随意性和盲目性较大,在选材、确定尺寸和制作方法时,往往凭经验而定,制造质量和安全性能很难达到使用要求。如:我厂某车间于2000年锻造了一副2吨小吊钩,由于未采用国标规定的DG系列钢材(使用普通45#钢)制造,在使用中吊钩被拉直,吊物坠落,险些造成人员伤亡。
2. 吊索具使用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低,安全意识差
吊索具使用人员安全技术素质和安全意识不强,不仅影响着起重作业的质量,而且直接涉及到使用者的人身安全。其表现主要有以下几点,一是使用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。在生产过程中,某些吊索具使用人员重生产、轻安全,为抢进度、赶工期,简化作业过程,甚至违章冒险作业而酿发事故。二是某些使用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较低,他们不了解吊索具的基本性能和使用要求,更不掌握如何计算吊物重心和确定吊挂方法,以至于在具体操作中,随心所欲,能不能保证吊运安全,则完全靠撞“大运”。
3. 吊索具的安全管理还未纳入正常渠道,管理粗放
目前,对于吊索具的安全管理,国家还没有制定统一规范的管理标准,企业也缺乏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,致使吊索具的安全管理处于一种松散状态。对使用单位(企业)来讲吊索具投入使用后,由什么部门管理,多长时间检验一次,由谁来检查,达到什么标准需维修或报废,这些都无从落实。由此造成不能及时发现并消除吊索具存在的隐患,使部分吊索具长期“带病运转”,直到引发事故。再者,对生产车间或工序来讲,没有实行定人管理,定点存放。谁用谁拿,用后随地乱扔,这就使吊索具发生断裂的机会大大增加。
此外,起重机械驾驶员操作不当,起重机械上升限位器失灵等也是引起吊索具断裂的一个重要原因